东方网记者李欢12月20日报道:上海公司因经营不善,在沪申请破产。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普陀法院获悉,接到上海公司破产申请后,法院在审慎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的基础上,
欠付工资、房租!上海公司在沪申请破产 法院这样处置
东方网记者李欢12月20日报道:上海公司因经营不善,在沪申请破产。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普陀法院获悉,接到上海公司破产申请后,法院在审慎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受理裁定,监督,引导企业依法完成了市场退出。
上海公司系北京集团与某餐饮管理公司在上海普陀区出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然而,上海公司经营不善,因欠付工资、房租等多起纠纷被诉至普陀法院,且进入执行程序,涉及执行案件近30件,债权人包括职工、税务及其他债权人。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其可自行或通过执行程序提出破产申请,依法进行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理,有序退出市场。
当时,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因严重资不抵债,上海公司自行申请执行移送破产。结合执行查明的财产状况,普陀法院认为该公司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之情形,便于2018年8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随机摇号依法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结合债权人会议核查情况,普陀法院于2019年5月9日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于5月10日宣告破产,并于5月23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依法及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该公司完成市场退出。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是一起债务人自行提出申请的“执转破”案件,法院在审慎查明债务人资产、负债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受理裁定,监督、指导管理人依法做好债权申报、财产调查及追收等各项工作,保障债权人依法参与破产程序和行使实体权利,维护了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